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甜蜜蜜鳳梨。

 

 

很愛吃鳳梨。之前,住在台北,每到鳳梨產季,都會請媽媽幫我買好鳳梨宅配北上,好讓我解饞。說起鳳梨,大家都說關廟鳳梨好吃,我沒機會吃到正宗關廟的味道,不過,古坑、民雄、新港鳳梨就已經讓我吃得滿足極了。每年,從古坑的「甜蜜蜜鳳梨」開始,接下來就是新港的「金鑽鳳梨」,之後,接著是民雄的「牛奶鳳梨」,一路從5月吃到9月,甜滋滋一整個夏天,開心得不得了。

 

 

搬到民雄居住以後,身處產地、盛逢產季,獨樂樂之際,我也樂於推薦質、量均優的鳳梨。於是,每年夏天,換我打包一箱箱的鳳梨寄至各地親朋、好友、同學家,也幫少數比較相熟的買家代買過鳳梨。每次,電話中聽到收ㄉ人真心讚美鳳梨滋味美好時,我也會跟著與有榮焉,彷彿我也親自參與了鳳梨的生長。畢竟,人不親土親嘛!

 

 

說起鳳梨,還有一件跟愛情有關的往事。

 

 

媽媽娘家一家人,本質上都是蜜蜂,嗜吃甜食。他們不但喜歡甜滋滋的食物 ── 最愛甜點與蜂蜜蛋糕,水果也只吃甜西瓜、甜鳳梨,其他一蓋不碰;而且,嗜甜的程度也比一般人〝嚴重〞。其中,嗜甜症頭最誇張的就是媽媽和外公。「甜蜜蜜」的鳳梨品種甜度高,每次吃完,手都甜得黏呼呼,媽媽和外公還總是嫌不甜,偶爾碰上罕見精品(甜到爆鳳梨),最多最多也就吃「鳳梨頭」那小小一段,中段之後碰都不碰。喝過媽媽煮的甜湯而不需要喝開水紓解一下口中甜度壓力的,史上只有外公一人,每次聽到外公大聲讚好,我們其他人就得準備開水稀釋。想當然爾,他們兩個在飲食上非常合拍。經過媽媽鑑定後判為精品、熱情推薦的鳳梨,外公才會開口,其他的,試都不試。甜度不夠的鳳梨,進不了他們兩個的口。

 

 

有一次,老公(那時候還是男朋友...)隨我週末返家,媽媽打算「殺」鳳梨待客,意外發現精品,馬上招呼住在附近的外公來品嚐。當然,老公也是座上客。外公一坐下來,叉子馬上就往鳳梨頭招呼,送進嘴吧鑑賞,果然是甜滋滋的好味道,老人家開心的半瞇起眼睛,邊口齒不清的招呼一旁的老公一起享用。恭敬不如從命,男人乖乖坐下,拿起叉子,正待下手,左瞧右看,無法判定頭尾,只好開口詢問:

 

「阿公,哪一邊是『鳳梨頭』?」

 

鳳梨頭?他想吃鳳梨頭?小子想吃鳳梨頭???

 

當男人「鳳梨頭」三個字出口,所有在場,忙與不忙的人忽然都停下了手邊的工作,眼睛全瞄向桌子的方向,看著那個不知死活、想吃鳳梨頭的臭小子。蓋甜滋滋的鳳梨頭乃物中極品,對嗜甜的一家老小來說,本就充滿無限吸引力;但是,不管多愛吃,敬老尊賢的孝順觀念還是要有,碰上好東西,當然是外公享有優先權、其次是媽媽、其次才能輪到我們。有外公與媽媽在場,甜的鳳梨頭,吾等小輩從來都不敢肖想,這外來的臭小子沒規矩,一上桌就挑好東西?

 

 

媽媽用眼神撇了我一眼,很是怪我「家教不好」,丟臉丟到外公面前去!只看到外公靜止了幾秒鐘,看了身旁天真的「小子」幾眼,有點不快的指指盤子中靠近他自己的那邊,說:「鳳梨頭在這邊。」天真的小子點點頭,然後,伸手從鳳梨尾端開始吃。看著男人乖乖的吃鳳梨尾巴,外公緩了緩不快的臉色,深深的看了小子幾眼,接著繼續吃他的鳳梨頭。兩個人,各自佔著自己喜歡的地盤大快朵頤。

 

 

當下,除ㄌ我之外,所有人都有鬆了一口氣的感覺。媽媽看到外公浮起的笑容,也跟著放心起來。呵!男人是我自己找的,我當然知道他的脾性。每次殺鳳梨,我總是頭尾分開、一人一半各自切好,然後爽爽的端著我ㄉ鳳梨甜頭去享用,不管尾巴多酸、多澀、多難吃,我只負責吃甜頭,其他的都留給他負責。萬一,錯手買到的鳳梨很酸,還可以很大方的把整支鳳梨讓給男人去啃。一直都是這樣。所有水果都是甜頭歸我,酸尾巴歸他。聽起來,好像我很霸道、佔盡好處似的,實際上,我們只是各取所需!並沒有囂張的女王!(哎...其實,就算我想當女王,男人也不是天生的奴材料ㄚ!...)

 

 

男人愛吃酸不愛吃甜,每次吃到甜頭,都會咳幾聲,說是給甜汁嗆得喉嚨發痛,一臉痛苦,(真不識好東西...)。偏偏,我是家學淵源,愛吃甜品,兩個人湊到一處,愛吃甜的吃甜頭,愛吃酸的吃酸尾巴,各取所需,各愛所愛,非常合拍,互補得很。大抵人生不離食衣住行,飲食是第一大事,在這極小的大事上能合拍,才有牽手走一輩子的可能。起初,我也曾經偷偷觀察他是真的還是假的?畢竟,哪有人不愛好東西?甜頭有誰不愛啃?!如果,他是為了取悅我而故作瀟灑、或是專挑酸的吃以博佳人歡心,一開始,固然讓人感動,時間久了還這樣裝下去,那就讓人可議。勉強強撐、裝來的愛情走不久,如果不能自在,難保哪一天做作的關係會忽然崩盤!我可不希望在愛情關係中自私的獨樂樂,無論如何,總要兩個人都能開開心心才好!

 

 

 

幾週後,有次回家,換成我與外公兩個人吃鳳梨聊天。外公說起男人讓食鳳梨頭的事情,很是給了他高分,讚我有識人之明。呵呵,這真的是誤會一場!男人並不做作,也不迎合,他只是平實的挑他愛吃的食物吃,卻恰巧對了我們家的味,如此而已。並非如外公所說的「體貼、容讓、可以委屈自己」進而推論到他會「寵我、讓我、給我幸福」。他當然擁有外公所說的以上這些特質,也在諸多地方對我多所容讓與寵愛,只是,這些表現,跟他選鳳梨尾巴吃沒有關係!不過,我並沒有反駁外公說的。老人家的意思我懂,如果一個男人,不懂得尊重、容讓女伴,對女伴的喜惡不放在心上,或是,總愛專挑好的部份自己獨享,那麼,這種男人不要也罷!(反之,亦然)《紅頭夢》裡形容賈寶玉對待林黛玉,有一段很細膩動人,寶玉說:「凡我喜歡吃的,聽見妹妹也喜歡,忙趕緊收拾乾淨等妹妹回來...。」吃食對賈府、對寶玉來說是件微不足道的事情,任憑多美味的東西,再做也就有了,然而,寶玉的方式不是重做、不只分享,而是一份全心全意的維護與成全,足見一份細緻的對待情意。

 

見微知著,所謂「交往」看得不就是這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嗎?

 

 

 

明明是場誤會,可是外公並沒有看錯這個吃鳳梨尾巴的男人,確如外公所言,他的確體貼、也多方容讓,必要的時候,甚至也可以委屈自己。凡我愛吃的東西,他會整整齊齊的為我保留;有任何新奇的新食物,他會記得幫我留一份、跟我分享;碰上兩個人都喜歡的東西,吸引力再大,他總也會留下一半給我...。他平平實實的做這些,沒有討好、沒有迎合,就是想當然爾、就是自自然然。我享受著這些被成全的快樂,但是,也希望這些快樂建立在他的快樂之上!

 

 

 

生性不喜歡勉強自己,要我放棄所愛討好愛人,我會很不甘願;要愛人放棄所愛來成全,我也不太安心。能夠各取所需、各愛所愛,那是最好;一起分享所愛,那也很棒,至於他不愛、我不愛的,那就別吃ㄌ吧!人生苦短,何必這樣考驗他人也折磨自己?所以,每次吃鳳梨,我都會很開心。

 

 

 

甜膩的鳳梨。鳳梨心纖維粗,不勉強吃,但是,可別丟掉!拿來打精力湯,咕嚕咕嚕喝掉它。

 

 

 

就這樣,頭一邊,尾一邊,你吃你愛的,我享受我喜歡的!

 

 

有時候,也要互相配合一下,吃我愛的甜鳳梨與甜香蕉,吃吃他愛的酸酸奇異果與番茄。

互相配合,互相欣賞,人生也才能更豐富、更有味道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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